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事项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125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段女士、王女士,电话:020-88906182、81098097)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广州市内举办的会展项目且该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目录内的“品牌类”会展项目。
二、支持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举办的展会项目(以开幕时间为准),如在此期间举办超过一届的,以其中一届申报。
三、支持内容
主要支持会展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国际化及绿色办展水平;稳定和提升展会规模;引导成长类、创新类展会项目打造成品牌类展会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支持对象、支持时间、支持内容所规定的条件。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获支持的规定用途使用,会展项目扶持资金只能使用于该扶持项目。
五、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可免于提供;
4.与展馆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
5.承诺书(附件3);
6.10张以上展会现场照片及相关音像视频资料(时长1分钟以内);
以上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须有封面及目录,并按顺序扫描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版资料提交至邮箱duanyuanyuan@gz.gov.cn,邮件主题注明“省级会展资金申请+项目名称”。
六、申报流程、审核和拨付
(一)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材料至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旧翼商务楼2428室)受理。
(二)市商务局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结合资金量和扶持标准限额,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现场核查、查询复核,择优确定资金分配名单。根据预算额度及申报项目情况,提出资金分配计划,在广州市商务局官网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
七、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该项资金:
(一)实施单位被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定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尚未完成整改;
(二)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三)会展项目主办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四)同一支持期内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五)同一支持期内已入库其他省级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六)党政机关主办的各类展会活动;
(七)需商务部审批但未经批准等违规举办的展会活动;
(八)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八、其他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负主体责任。
(二)申报单位承诺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的绩效评价、审计检查及相关延伸检查。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申报材料(模板)
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请表
3.承诺书(点击下载所有附件.docx)
参考链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名单的通知 :https://com.gd.gov.cn/zwgk/ywtz/content/post_3892207.html